来源:石家庄玖创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10 05:18:36 [举报]
为什么要办“涉水批件”?
很多生产商也许都知道,只有办理了涉水卫生批件,才能进行生产,可是对于办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知之者甚少。国家规定,涉水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现由下放的省卫生部门颁发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领到“批件”后才能制造、销售和使用,而制造和销售无证涉水产品属非法并将被取缔和处以罚款。这是确保涉水产品卫生安全、产品质量的必要措施,更是确保用户饮水安全、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对涉水产品生产厂家来说,这是合法生产、合法销售的步,也是十分关键的一步。
对涉水产品经销商来说,不但要选一个好的品牌,更要查验该品牌、该型号产品是否有“涉水批件”,批件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这样才能合法销售。否则,一旦有人举报,一旦工商、卫生部门例行执法检查,查出经销没有卫生批件的产品,产品就会被查封,经销商会被处以罚款。对用户来说,只有购买有涉水批件的净水机,质量才有。否则,不但无益甚至可能有害健康。
现在各位看官对于怎么选净水机,是不是成竹在胸了呢?
随着人们对饮水安全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普通市民意识到饮用健康水的重要性,净水设备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但是不难发现,市场上各类净水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面对此类现象我们难免疑惑,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国家卫生部或省级卫生部门网站查询所购净水设备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获得批准的正规产品,没有获得国家卫生部检测批准的产品国家是不允许生产和销
售的。
总结
看来,办理涉水卫生批件还是很有必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我部组织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对已受理,但未列入《目录》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并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已获得卫生行政许可批件,但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到期后,原批准机关不再受理该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并注销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二、防护材料
(一)环氧树脂涂料。
(二)聚酯涂料(含醇酸树脂)。
(三)丙烯酸树脂涂料。
(四)聚氨酯涂料。
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的申报流程
1、生产能力审核
(1)申请单位向有关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技术材料。
(2)材料符合要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开展现场审核和采封样,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图一 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查
图二 卫生监督员采封样
(3)生产能力审核现场予以通过的,卫生监督员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要求的数量及规格,在现场存放样品中随机抽取足量的同一批号产品(含产品说明书)进行采封样,经采封样的样品由申请单位保存,并由申请单位送样到具备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收申请材料(见下表中所附资料)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在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审批,制作卫生许可批件。
批件样式
(3)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
随着大家对饮水安全的逐步重视,与涉水产品相关的监管与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就将受到相应处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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