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字号相关法律法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卫监督发〔2009〕53号)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014年版)》(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判定依据》(国卫通〔2013〕9号)
消字号是否需要净化车间:对生产车间有净化要求的具体情况:
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生产(包装除外)、分装应在10万级空气洁净度以上净化车间进行。
皮肤粘膜消毒剂(用于洗手的皮肤消毒剂除外)、皮肤粘膜抗(抑)菌制剂(用于洗手的抗(抑)菌制剂除外)等产品配料、混料、分装工序应在30万级空气洁净度以上净化车间进行。
净化车间应符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要求。
消字号申请生产环境要求检测哪些项目:
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对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消毒灭菌效果验证:自备消毒灭菌器对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生产企业。
生产用水: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和抗(抑)菌制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生产用水还应做无菌试验。